10.3969/j.issn.1671-2854.2012.05.009
引咎辞职官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辞职,就是公务员根据本人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离开公务员队伍,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同时该法第82条也规定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规定,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形式,辞去公职和辞去领导职务是不同的,辞去领导职务只是离开所担任的领导岗位,但还是属于公务员队伍中一员,还是可以担任公务员系统内的其他职务,辞去公职即脱离公务员队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另谋其他职业,
引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职业发展、公务员队伍、领导职务、通道、官员、责令辞职
D630.3(国家行政管理)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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