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854.2006.07.020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 胡锦涛同志提出,树立和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是对新时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荣辱观的最新概括.倡导和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思想道德建设、荣辱观、八荣八耻、人民群众、马克思主义、遵纪守法、指导方针、小康社会、违法乱纪、团结互助、客观要求、建设经验、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诚实守信、新概括、胡锦涛、道德观
G4(教育)
200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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