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854.2004.10.029
大力实施"阳光政务"
@@ 所谓"阳光政务"就是政务公开、透明,把政府的决策、职能、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原则、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等,都予以公开,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以增强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继续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展电子政务,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从中可见,实施"阳光政务",是<决定>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
阳光、行政管理体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政务公开、履行职责、政府工作、责任追究、运转协调、依法行政、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权限、廉洁高效、监督权、继续改革、广大群众、电子政务、知情权、选择权、透明度
D6(中国政治)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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