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594.2021.04.010
生命共同体及其治理理由的历史逻辑
生命是共同体存在和治理的底线理由.每一个人的生命存续和繁荣,既是人类构成共同体的历史动力,也是共同体治理的原初理由.作为 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与 自然界中一切生命主体构成了生命共同体,在索取和创造的平衡中维持人类与 自然界共在的条件.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个体又与他人的生命构成了休戚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社会关系中互为健康发展的条件,但是在过去一切基于私人占有和私人利益的共同体形态中,生命的价值并不能在共同体治理过程中得到完整的呈现.社会主义制度为人类提供了重构生命共同体及其治理道路的方案.始终面向人与 自然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社会主义,已经在当代中国之治的实践中向人类展示出人与人、人与 自然的生命有机统一的发展方向.
生命共同体;共同体;治理;历史唯物主义
D63(国家行政管理)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基础研究"21NDJC033YB
2021-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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