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马克思正义理论的罗尔斯正义观评析
罗尔斯在他的正义理论体系中假设了一种“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的理想社会状态,认为只有在“无知之幕”的状态下,人类才可以实现绝对的正义.同时指出了两大正义原则及其优先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其理论价值的三个公正,即起点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公正.罗尔斯正义论具有社会契约性、理论直觉性、集体道德性、有限自由性和正义至上性的特点.他的理论虽然开创了对自由平等关系理解的新境界、推动了政治哲学主题从自由向平等转变、修正了自由主义的个人优先性以及对弱势群体给予了人道主义关怀,但是他运用的是非历史主义的推演方法,其理论只是暂时性地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维护或改良了资本主义的价值框架,却没有从根本上指出资本主义的矛盾,其价值观依然是资本主义的价值观,最重要的是其理论中设想的社会形态是假设的理想社会,与现实社会具有较大的差距,难以实现,且在其正义论中过度地讲平等,患有绝对平均主义痹症.
马克思正义理论、罗尔斯、正义观
A8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2017-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