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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8594.2006.05.006

三权分立政治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

引用
@@ 一、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制度不具有普适性 三权分立制包含分权与制衡两方面的内容.所谓分权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三个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至于制衡则是指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着一种互相牵制、互相平衡的关系.三权分立制是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确立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指导原则,它不能适用于中国.

三权分立制、政治模式、中国、国家机关、资本主义国家、分权与制衡、资产阶级、指导原则、国家权力、相平衡、普适性、组织、制度、行政、司法、立法、活动

D033.3(国家理论)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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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594

23-1013/D

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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