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594.2006.02.008

论"公共领域"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在当代中国的运用

引用
公共领域是政治、社会哲学思想中的重要范畴,是指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自由交往空间.公共领域以日常语言为交往手段,以"理解"为交往前提,以"开放"为交往取向,旨在通过自由、充分的商谈形成高质量的公共意见,并以此为载体实现反映社会问题的"信号"功能和对政治系统的批判功能.当前,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培育公共领域的参与者、自由的交往空间和独立于政治权力的传媒,从而保证我国公共领域的成长.

公共领域、功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C912.3(社会学)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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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1000-8594

23-1013/D

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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