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24.01.002
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律评价应用模式
进入新时代,对照"三位一体,法治为核"的总体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应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兼容并包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价指标.基于新时代我国营商环境的发展特征,适宜引入复杂性研究理念,避免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困惑",以期达成营商环境法治化"涌现"效果.《民法典》的颁布意味着法学研究方向在功能上应当从法律解释向法律解释与评价并重发展,数字技术与实践为法律评价应用模式提供了可能.为此,应将复杂性研究、法教义学、法律实证主义三者结合起来,建立以法律价值为标准,运用法律科学方法对涉及营商相关的法律制度本身及其实施是否达致法治化营商环境价值而进行评价的全新模式.
法治化营商环境、复杂性研究理念、法律评价方法
D922.1(中国法律)
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课题
2024-0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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