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24.01.001
行政程序的简化与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应体现简约治理的精神,这与行政程序的简化休戚相关,现行规范与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实践都蕴含了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法理,赋予行政程序法新的面向.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及行政程序的自身特点,应着重建构包括事先告知、政企沟通、答复说明与解释的沟通交流程序,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进行意见交换;以并联式办理、容缺受理、简易注销登记为重点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对行政组织架构及服务流程进行全面重组;重视信息技术应用设计服务集成程序、政府数据交换共享程序及电子证照获取程序,使政务服务简化、灵活、迅速且合乎行政目的,以效能导向的行政程序法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
行政程序简化、营商环境、行政效能
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188
2024-0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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