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19.04.018
人民调解专业化问题探讨
人民调解专业化探索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先后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出台《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为标志,强调加强培训与吸纳相关退休人员;第二阶段以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标志,聚焦于学历、专业背景的提升以及有关专职的刚性规定,意味着专业化的法律化转向.人民调解专业化发展到现在,还存在一定的片面性,这种片面性带来法律人力资源的次优化、对非法律人力资源的轻视、人员过度流动与组织弹性的削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的专业化水平,要适应社会需求,充分发挥专业性调解的比较优势;进入大众视野,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有选择地借鉴和吸收域外有关调解的专业化经验.
专业性人民调解、纠纷解决、专业化、规范化
D926(中国法律)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张西恒
201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