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19.04.010
程序性公共利益及其现实应用
通过对公共利益的理论反思与现实检视,我们发现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桎梏于对实质性公共利益的追求,却忽略了公共利益在程序方面的要求.从社会正义、政治合法性和管理有效性的角度来分析程序与公共利益的理论契合度可知,基于程序性要求而界定的公共利益,是指一个特定社会群体为了辨识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公共利益,通过有计划的规则、程序、步骤和方法,发现并实现该社会群体中不确定的个人都可以享有的社会价值及其外化形式的过程.程序性公共利益的建构具有价值、信息、结构等方面的现实需求.以程序性公共利益引导政府行为具有正当性、公开性、合理性等比较优势,它更适用于日常行政事务、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社会民生领域.
程序性公共利益、实质性公共利益、社会公众
D630(国家行政管理)
201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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