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18.04.019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的特色及其改革路向
人民法院在国家司法体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其必将处于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心.其中,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涉及层面最广、利益触动最大的内容之一.在现行体制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在运行上呈现出"紧密型"的科层制结构与集体决策,内设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与职能交叉,依案件类型划分审判庭与精细分工的特色.客观而言,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设置和运行上具有很强的"行政化"色彩,对司法公正的实现和司法威信的提高造成了很大危害."去行政化"既是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动因,也是改革的具体进路.考察和反思实践中各地方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上的种种尝试,组建"审判团队"是法院审判业务机构改革的最佳模式,而在非审判内设机构改革上,宜采用"大部门"的模式.
法院内设机构、科层制、扁平化、审判团队
D926.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质化改革研究"17BFX046;负责人施鹏鹏
2018-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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