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16.05.001
责任与问责:填补权力制度体系的要素空白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是中国权力制度体系建设史上的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责任政府理论都十分重视责任及问责要素在权力制度体系中的重要性,认为建构权力制度体系必须要同时考虑权力和责任两大要素,且最优的选择是实现权力和责任的对应.制定实施《问责条例》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即:填补了我国权力制度体系的要素空白,会显著提高我国权力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克服一些老大难问题的"利器";是消解"官本位"文化的良药.《问责条例》有三大亮点,即:从最核心的公权力机构即执政党开始问责,会对我国责任政府建设起到极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问责制度理念先进、原则科学;内容既短小精炼又不失制度元素的完备性.《问责条例》的主要短板是执行环节,应当充分吸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落空的教训,尽快实现问责的制度化转型.
权力、责任、问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D26(党的建设)
201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