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16.04.022
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的思考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监护面临需要立法回应的突出问题: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提供保障,留守儿童面临的监护缺失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填补,新型父母子女关系下的监护权归属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加以明确。未成年人监护的立法缺失主要包括:立法理念严重滞后,体系体例比较散乱,具体规定存在明显缺陷。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立法,应实现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理念的转变,形成完整统一的未成年人监护法律体系,充实丰富未成年人监护立法的具体内容。
未成年人监护、国家公权力、监护人职责、监护监督
D923.8(中国法律)
教育部项目“以保障儿童人权为导向建构国家监护制度”14JJD820017;负责人夏吟兰。
2016-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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