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08.03.047
运用多元机制处理家事案件
当前我国在处理家事案件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过分依赖于司法手段,导致诉讼与非诉讼比例失调;过分依赖于国家法律,导致民间习俗很难进入诉讼程序;缺乏诉讼与调解之间的有机融合,导致非诉讼解决机制缺乏应有权威.运用多元机制处理家事案件要发挥民俗习惯在诉讼与调解中的作用,实现国家法与民俗习惯的互动;要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要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家事案件中的作用.
家事案件、有关问题、多元机制
D913(法学各部门)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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