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175.2005.05.054
行政诉讼管辖论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及上下级法院之间,在第一审行政案件上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管辖只存在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不包括专门管辖.行政诉讼管辖的划分应当遵循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便于人民法院正确、公正、有效行使审判的原则,人民法院负担适当的原则.行政诉讼管辖权主要集中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只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行政诉讼管辖、划分原则、级别管辖
D925.5(中国法律)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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