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85X.2021.03.017
论和谐社会中人的尊严
马克思将人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与社会实践的总和,故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尊严也是一种社会性的尊严,始终与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相联系.在此基础上,对于人尊严的强调应该将其最终目标将与和谐社会发展的目标相统一.只有这样,人的尊严才能够在和谐社会中得以实现,其实现路径主要体现为在基础层面对物质经济的发展,在个人层面对个人素质的提升,在社会层面对社会制度安排的合理规范.最终,尊严的实现将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发展又将反作用于人的尊严进一步提升.
尊严、和谐社会、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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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1.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2021-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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