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下深化农地承包权制度改革刍议
农地承包权制度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实现形式,是落实农地"三权分置"的关键环节.但是,现有的农地承包权制度并没有与农地"三权分置"完全适配,亟待深化改革.要通过形成更为公平的承包集体土地资格制度,形成家庭承包经营与多种承包权实现形式并存制度,形成起点与期限明确的承包权长久不变制度,形成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农地承包权激励制度,形成规范明确农地承包权退出后续制度等,来进一步深化农地承包权制度改革.
"三权分置"、农地承包权制度、深化改革
F320(中国农业经济)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深化改革时期农地承包权制度演化研究趋势——基于改革开放以来演化历程的考察"HB16LJ005的成果
2017-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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