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难点及对策思考
西部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但其生态系统也极其脆弱。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立足实践,应从区域合作规划、管理体制、社区参与等方面健全完善西部地区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措施,确保西部地区生态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西部地区、生态旅游、区域合作规划、管理体制、社区参与
F592.7(旅游经济)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团队项目“西部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规制研究”UT15006Y的阶段性成果。
2015-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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