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4.12.003
区域一体化与区域立法问题探讨
区域经济一体化打破了行政区划边界,涉及到多地区之间的沟通配合,必然要求各地之间相互配合与协调,拆除各区划间的行政壁垒,建立一体化的空间环境。在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下,区域立法还没有一个合法、合适的定位。为此,必须明确以规律为引导、以区域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法制协调为手段的区域立法原则。比较分析欧盟法和美国的州际协定,我国区域立法可以借鉴后者,采取区域立法协作的模式。
区域一体化、区域立法、立法原则、立法模式、软法
D920.4(中国法律)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京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基于机制设计理论”14FXC024阶段性成果。
2015-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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