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3.04.029
法院委托调解制度实证研究——以M县法院为例
法院委托调解制度是司法社会化的产物,有利于落实私权自治、提高解纷效率、促进案件执行和缓解社会矛盾.但实践中,法院委托调解制度也面临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政策推动成为委托调解的动力机制、规则缺失成为委托调解的制度瓶颈等方面.完善法院委托调解制度,应借鉴域外制度,实现立法体系化、程序法制化,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范收费制度和委托调解的基本流程,建立受托主体准入制度、保密制度、中立评估制度及当事人恶意行为的规制制度.
司法社会化、法院、委托调解、立法体系化、程序法制化
D925.114(中国法律)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便民、以讼息讼——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价值" 2011FFX010
2013-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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