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2.09.028
从“法律中心”到“社会管理”——食品安全保障问题新论
尽管法律之于食品安全保障的作用十分关键,但食品安全保障绝非一个依靠法律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时下媒体对于食品安全事件的密集报道产生了经由“议题限定”的“铭印效果”,在民间话语层面重新激发了简单的重刑主义思维.对法律作用之过分倚重所衍生的“法律万能主义”思维和媒体报道下所衍生的“重刑主义”思维的相互勾连,并无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从决策高层的角度而言,需要跳出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中心主义”思维,转而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的社会多主体参与的“社会管理”过程.
法律中心、社会管理、重刑主义、食品安全、保障
D920.4(中国法律)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0-1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