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9.09.030
不实荐证广告的多重赔偿理论分析——以名人代言广告为研究对象
依据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以及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名人应当为其不实荐证广告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针对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通过解释性立法明确荐证广告的内涵及责任;拓宽合同理论;完善虚假陈述的侵权制度,成为名人承担不实荐证赔偿的可依赖路径.同时应当避免名人赔偿责任的社会化,维护名人的商业形象权,并坚持名人侵权责任的过错归责原则.
名人代言、荐证广告、诚实信用、商业形象权、赔偿责任
D922.294.4(中国法律)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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