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6.02.007
论社会主义宪政的基本内涵
宪政的基本内涵是限制政治权力,保护人民的自由.社会主义宪政的基本内涵是:我国依据体现民主法治精神的社会主义宪法进行政治治理的过程,以及以维护保障公民权利和科学规范国家权力运作为目的的政治运行过程,其本质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本出发点与前提,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人权保障、限制公共权力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实施、维护和发展完善宪法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运行状态的有机整体.
宪法、宪政、社会主义宪政、内涵
D921(中国法律)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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