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3.05.004
我国行政垄断的危害及规制
行政垄断的存在破坏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损害了公众合法权益,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导致了政府腐败和寻租行为,与WTO规则相违背,必须对其进行规制.主要措施有:改革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加快反垄断法的确立;强化监督机制,实行多渠道监督;引入民间资本参与竞争等.
行政垄断、垄断利益集团、规制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0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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