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2.08.014
我国监护制度的缺陷及其立法完善
文章通过对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的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变更体例,将监护制度置于未来民法亲属编中;明确监护人的资格,设立专门的监护组织;设立监护监督人,在人民法院内设立监护权力机构;完善监护终止的内容.
监护制度、缺陷、立法完善
D923.8(中国法律)
200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9-41
10.3969/j.issn.1002-7408.2002.08.014
监护制度、缺陷、立法完善
D923.8(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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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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