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10.2010.05.014
对毛泽东肯定1951年山西试办合作社的再认识
1951年山西省长治地区在省委的支持下,在所辖10个村试办了初级农业合作社,但是刘少奇和华北局却不同意他们的做法,认为这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不符合中国农村当时的社会发展方向.但毛泽东却支持山西省委的观点.他认为,个体小农经济太脆弱,只有走合作化的道路才能形成新的生产力,才能发展国家的工业.在新型合作社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重新回顾这一争论,对于思考当今农业发展仍然具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毛泽东、1951年山西、合作社、争论
26
K27(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
2010-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