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10.2007.04.021
我国刑事人身检查制度的建构
刑事人身检查作为一种重要的侦查取证手段,容易导致对被检查人的身体不受侵犯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造成一定程度的侵犯.立法应当将证人列入身体检查的范围;具体规定身体检查的种类和适用条件;赋予被检查人员应有的诉讼权利;完善身体检查的执行规范;建立对违法进行身体检查所取得的证据的排除规则.
人身检查、刑事诉讼、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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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3(诉讼法)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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