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1.23.003
国家对家政服务企业部分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支持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所谓员工制,就是指家政公司与保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保姆作为家政公司的一名员工派遣到雇主家中服务,公司每月负责给保姆发工资、上保险、协调矛盾等.
家政服务企业、营业税
F719;F264.1;F812.42
2012-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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