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1.19.002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可参加社保
近日,人社部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从2011年10月15日起,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将参加职工类五项社会保险,并能享受同样养老、医疗等待遇,还能领到社保卡.如果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外国人参保,将被有关部门处罚.
外国人、中国境内、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用人单位、依法继承、人参、个人账户、社保卡、职工、余额、医疗、养老、死亡、待遇、处罚
TP3;TN
2012-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