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1.17.039
企业辞退员工须有正当理由
”案例”:徐红飞2006年到某建筑公司做电工,当时公司没和他签合同,只口头约定第一个月是试用期,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1 200元,安排吃住.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凡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公司专门召开了全体大会要和所有员工签合同.起初徐红飞和工友们还挺高兴,可拿到合同才发现,里面的关键内容如工资、福利、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都是空白,公司让他们签字后就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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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R19
2012-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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