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483.2009.10.007
腹部损伤死亡的危险因素
@@ 2003年卫生部根据30个市和78个县(县级市)死因统计,损伤和中毒为城市居民死因第五位(32.6/10万),农村居民死因第五位(21.5/10万).其中交通伤所占死亡比例在70%以上.创伤多发生于青壮年,伤后对社会的影响甚至超过其他疾病,因此提高其诊治水平的紧迫性远远超过其他疾病.创伤性死亡可按生存概率分为3类 :不可能防止的死亡,生存概率<25%;有可能防止的死亡,生存概率为25%~74%;可防止的死亡,生存概率≥75%.
腹部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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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4(创伤外科学)
2010-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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