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2587.2012.02.032

采血袋预留标本的分离操作方法探讨

引用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患者保护意识不断加强,使得各级医院因临床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举证倒置”的原则,血站也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工作人员在给献血者采血后,预留一段约20 cm长的辫子管保存,保存至全血或成分血使用后2年,以供发生医疗纠纷时核查.为预防留标本溶血,保存前必须离心,每个血站的离心方法不尽相同,离心效果也有差别.现报道如下.

采血袋、预留标本、分离操作

14

R457.1+2(治疗学)

2012-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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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与检验

1671-2587

34-1239/R

14

20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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