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b检测作为Graves病患者停药指征及预后判断依据的临床研究
目的 探讨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对于判断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患者预后的价值及其作为患者停药指征的可行性.方法 选取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在市属三家医院治疗的264例Graves病患者,将其分为未治疗组(57例)、治疗控制组(53例)、治疗未控制组(46例)、停药复发组(49例)、停药未复发组(59例),另选50例正常体检者作为正常对照组.检测各组患者平均TRAb值,比较其差异.结果 正常对照组TRAb平均水平为(1.49±0.31)IU/L,未治疗组为(34.87±5.38)IU/L,治疗控制组为(7.63±1.32)IU/L,治疗未控制组为(20.01±4.28)IU/L,停药复发组为(27.02±4.14)IU/L,停药未复发组为(2.38±0.41).除停药未复发组以外,其他各组平均TRAb水平均显著高于正常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未控制组平均TRAb水平显著高于治疗控制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停药复发组的平均TRAb水平显著高于停药未复发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 TRAb是评价Graves病控制情况和是否复发的重要指标,TRAb降至正常水平可作为Graves病患者停药的指征之一.
Graves病、TRAb、停药指征、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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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3;R45
201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90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