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版)》在门诊部的应用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由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犬、猫等动物咬伤所致.当人被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及舔舐伤口或黏膜后,其唾液所含病毒经伤口或黏膜进入人体,一旦引起发病,病死率达100%[1].一直以来,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是各级疾控中心门诊部的主要业务,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规范(2009版)》出台后,河南省疾控中心门诊部全面贯彻实施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处置前来就诊的每一位狂犬病暴露患者,预防效果十分明显.现结合我中心门诊部2010年接诊的4 852例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情况阐明该规范在门诊部应用的效果.
狂犬病、治疗、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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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12.2(传染病)
2013-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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