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663.2021.05.004
乌鲁木齐市空气颗粒物对哮喘患者肺功能影响的研究
目的 探究乌鲁木齐市空气颗粒物(PM2.5,PM10)对成年支气管哮喘患者肺功能的影响.方法 选择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诊断为支气管哮喘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30例,对比入组哮喘病人在不同时期(2018年9月,2018年12月,2019年3月,2019年6月),不同浓度PM2.5,PM10暴露下,对哮喘患者肺功能及临床症状(哮喘控制测试ACT评分及呼吸困难评分Borg指数)的影响.结果 哮喘病人在不同时期(2018年9月,2018年12月,2019年3月,2019年6月)随访测量的FEV1%、FEV1/FVC、ACT、Borg差异均有显著性(P<0.05),PM2.5、PM10与FVC%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5,-0.022,但P值均>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种空气颗粒物(PM2.5、PM10)对哮喘病人FEV1%,FEV1/FVC,ACT存在显著的负向相关,与Borg指数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分别以FEV1%,FVC%,FEV1/FVC为因变量,空气质量(PM2.5,PM10浓度)作为自变量,性别、年龄等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年龄、PM2.5对FEV1%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年龄对FEV1/FVC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性别对ACT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性别对Borg评分有显著的负向影响;PM2.5对Borg评分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结论 乌鲁木齐市冬季空气污染较重,空气颗粒物PM2.5,对哮喘患者肺功能FEV1%影响更大,其值越高,FEV1%越低,同时增加患者临床呼吸困难症状,应加强重视.
支气管哮喘、空气颗粒物、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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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No.G161310008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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