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663.2011.11.090
丙硫异烟胺致肝损害10例临床分析
结核病化疗具有联合、长程、足量的特点,药物性肝损害是其常见而严重的毒副作用之一,抗结核药在所有引起药物性肝损害的药物中居首位38.56%[1]异烟肼致药物肝损害的发生率为1.6% ~ 10%,与利福平合用时药物性肝损害发生率增高3.5 ~10倍[2,3].以利福平、吡嗪酰胺多见,丙硫异烟胺所致肝损害报道少见.作者2005年8月至2010年12月在治疗复治肺结核患者时发现丙硫异烟胺所致肝损害10例,现报道如下.
丙硫异烟胺、药物性肝损害、利福平、发生率、药物肝损害、现报道如下、肺结核患者、抗结核药、毒副作用、吡嗪酰胺、异烟肼、结核病、治疗、特点、化疗、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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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R74
2011-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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