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为"刑书"——兼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问题
关于孔子《春秋》的性质,古人或以为"经",或视作"史".本文立足于汉人视《春秋》为"刑书"的立场,重新审视《春秋》作为"经"的性质.文章认为,《春秋》所以成为"刑书",实在于孔子曾有得君行道乃至得国自王的本志,而《春秋》不过是孔子用以治世之书,即作为"一王之法"而已.后儒深讳斯旨,遂抑孔子为"素王",以为孔子不过假《春秋》而"为汉制法".尤其自魏晋以后,更有贬《春秋》为"史"者,以为孔子不过明道之圣人,抑或"万民之表率"而已,如是儒家经世致用之精神遂晦暗不明.
春秋、孔子、刑书、法律儒家化
B2(中国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ZD055
2022-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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