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法秩序模式差异及其现实意义——以"俗"思想为例
哈耶克在梳理自由主义秩序理论时提出了"自生自发秩序"和"组织秩序"两种模式,分别反映秩序的自主性与强制性.此差异亦蕴含于先秦思想之中,以"俗"思想为例,儒法态度与方式迥异:儒家持肯定态度,主张"美俗";法家持否定态度,主张"易俗".首先,这体现了儒法历史意识的差异,儒家主"法古",对以"俗"为代表的传统持遵守与继承的态度;法家主"不法古",主张对传统进行变易与改革.其次,这种差异反映了不同的秩序模式,儒家因"俗"而治,重视"民"和"俗"的自发性,是由下而上的模式;法家则通过改易"俗",以实现命令的强制性和有效性,是由上至下的模式.
儒法、俗、历史意识、秩序
B26(现代哲学(1919年~))
202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