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自我理念:论儒家哲学中的修己与自由意志
如何规划自我以应对构建良好社会与正义政府之需求,是儒家哲学始终关切的重心.“自我”概念蕴含时间的与超越的、参与的与反思的两个面向,中国语境下的“自己”,其中“自”与“己”则分别指代这两个不同的面向.但“自己”并非意味着自我的二分,相反,它充分展现了自我是如何动态地、充满活力地在“自”与“己”的相互调适和相互转化中变化着自身的,而这正是儒家心、性观念的题中之义.可以说,儒家以“尽心(心智)”为核心的修己,端赖其对于人心和人性的体察;儒家独特的被人性自觉接纳的自由意志,是其自我理念中道德成立的根基.因此,我们可以把儒家的自由意志观称为“自由意志的自我决定论”,以区别于以“软决定论”为基本特征的“自由意志的非自我决定论”.
儒家、自我、修己、心性、自由意志
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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