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人的社会治理思想——以先秦儒家为中心
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就应该重视社会治理问题.社会治理有两个基本向度,一是教化层面上的人格改良与礼乐教养,二是管制层面上的法治效率与法治正义,合言之即古人所谓“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先秦儒、墨、法、道诸学派立说皆有“思以易天下”的命意,道家对社会伦理注意到异化的一面,尚无为,远世道.墨、法首重功利实效,又注意到人性自利,故一独标“兼爱”,一独标“法治”,各有所贵,亦各有其失.荀子在“本始材朴”的人性命题下坚持礼乐教化与法治管制并举的治世路线,强调教化及教化的有效路径,强调法治及法治的正义方向,防止尚德如宋儒失于空洞空疏,尚法如一般法家失于君主“权术”主义而陷入不正义.
社会、治理、人格、礼乐、法治、效率、正义
B222;D929(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BZX041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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