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仁义”观的内在结构、普遍价值及现代补充
孔子在《论语》中所提出的“义”与“仁”具有普遍的伦理学价值。“义”是规范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仁”是美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从“义”到“仁”,孔子奠定了伦理学的逻辑基础。立足当代语境,需要对孔子的“义”与“仁”做必要补充:用“个体生命权利”观念补充“义”,用“同命意识”补充“仁”,如此方可使孔子伦理学符合当代现实语境,具有更坚实的逻辑基础。
仁义、规范伦理学、美德伦理学、个体生命权利、同命意识
B2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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