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夫子矢之"之"矢"及相关问题
@@ <论语·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此章文虽简短,却号称难解.以往的解释,关于"矢"字,有誓、陈、指、直告之四训;关于"否"字,有不、否塞二义;关于"厌"字,有弃、塞二解.而歧义集中于对"矢"字的解释.笔者认为,孔子既然"与门弟子语",不必指天发誓,也不当用"下告上"之陈述语体,故"矢"训"誓"、训"陈"、训"指"均不可取."矢"有"直"义,"矢之"之"矢"训直或正,纠正的意思.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资助项目06A020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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