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语》书名新解——兼与敖晶先生商榷

余群1
1宁波教育学院;
引用
(0)
收藏
《论语》之"论"作"伦理"解、圆通解、"选择"解、"讨论编次"解、"编纂"解都是不对的,而应当作"议"解.许慎《说文解字》释"论"为"议".《论语》、《孔子家语》、孔安国《孔子家语后序》和班固《汉书·艺文志》中的"论"也应释为"议".《论语》之"论"的动作实施者肯定是孔子,而不是此书之编者.与《论语》相同时期的其他著作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作"议"解的"论"字,"语"具有"言说"和"辩论"之义.《论语》书名之义就是:孔子的言论及其与弟子的辩论.

《论语》、论、语、议、言说

B2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1-12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孔子研究

1002-2627

37-1037/C

2006,(3)

月卡
- 期刊畅读卡 -
¥68
季卡
- 期刊畅读卡 -
¥128
年卡
- 期刊畅读卡 -
¥199
年卡
- 超级文献套餐 -
¥499
查重
- 个人文献检测 -
快速入口
开通阅读并同意
《万方数据会员(个人)服务协议》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