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道德主义者的生命本体论
从哲学角度讲,人的本质即人与自然的本体差异,它是那种能够把人与自然的本质区别标示出来的逻辑尺度。无论传统的理性句法与审美句法,还是作为其现代变种的实践本体论与符号本体论,实际上都未能从逻辑上完成这种本体论证明。这种尺度只能是以人自然欲望为生产对象的道德尺度。从语言哲学上讲,只有可以从“质的分析”高度区划出人与自然之本体差异的伦理句法,才能捍卫“人是目的”这个基本的人性原则。然而另一方面,这种道德本质又不同于中国传统的那种因与自然血缘相混淆而显得不够纯粹的旧伦理学。新道德主义是一种性命之学,是一种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展开的生命本体论,是一种在探索人性根本属性的基础上来解读和阐释生命存在的高明学问。
理性句法、审美句法、实践本体论、符号本体论、伦理句法
B82—061(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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