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及其中国路径的比较与反思——兼论原始儒学现代化的一种选择
德治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不但必然同人治、法治相对照,而且也不可还原为政治统治,我们必须把它同政体类型和文化模式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从政体上说,按照孟德斯鸠的论述,只有共和模式才适合于德治,或者说,德治是共和的内在要求;从文化上说,孔子和柏拉图分别建立两种不同的德治模式。柏拉图的道德结构体系是现代社会得以发生的根本动力,原始儒学在此则具有不可逾越的结构性障碍,实质上,从历史图示来看,原始儒学只有与共和政体结合起来,实现由道德统治向道德治理的转换,才有可能充当现代社会的组织资源。
治理、统治、德治、法治
B82-051(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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