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与境遇——论朱熹的伦理思想
由强调理欲之间的对峙及确立理的优先性,朱熹使当然之则的普遍性及其超越感性经验的一面得到了空前的强化,后者相应地亦意味着道德领域中形式规定的突出。然而,通过仁与理的沟通、情的引入,通过肯定礼仪的节文与人格的统摄之间的统一,以及对“权”与境遇分析伪关注;朱熹又确认了道德原则与人在生活世界中的具体存在之间的联系,并注意到了道德实践中实质的方面,从而不同于形式主义的伦理学。朱熹伦理思想中的多重趋向无疑表现了其体系的复杂性,而它的更深刻的意义则在于为我们重新思考伦理学中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并对二者作合理的定位,提供了某种理论的资源。
理欲、形式、实质
B244.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