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校证一则
@@ 《论语·八佾》第二十一章:“哀公问社於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人战栗。”
此章文字今、古文《论语》有作“问主”、“问社”的分歧。清人臧琳曰:“《古论语》哀公问社於宰我,《鲁论语》哀公问主於宰我。”按: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曰:“问社,如字,郑本作主,云:主,田主,谓社。”这就是臧琳所谓《鲁论》作“问主”的依据。因为魏何晏《论语集解叙》称:“汉末大司农郑玄就《鲁论》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经典释文叙录》也说:“郑玄就《鲁论》张、包、周之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故后世多以郑玄《论语》注本属《鲁论》。《释文》既云“郑……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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