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的市场反应研究
本文以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背景,利用事件研究法和869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数据首次考察了我国特殊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的市场反应.实证结果显示,并没有足够证据说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较高定价.进一步检验发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期间,相对于对照组,中小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和2008年后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的市场反应都更差.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投资者存在短视行为,股票T市场未能有效支持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市场反应、事件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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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44;F273.1;F204(企业经济)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有效性研究,编号:2013GXS4D133,起止时间:2013-20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适宜要素、区域分工与后发大国经济协调发展,编号:13CJL066,起止时间:2013-2015.
2017-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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