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256.2007.01.014
基于公平的两税合并问题研究
内外资税收差异较大,既不公允,也不符合世贸组织惯例.两税合并是大势所趋,合并内容主要包括: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两税合并后的过渡期最长不宜超过5年;对内资企业工资实行据实全额扣除;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对公益性捐赠的比例限制.在过渡期制度安排下,并税对外企影响甚微,两税并轨已是箭在弦上.本文基于公平视角对两税合并问题进行经济学分析.
内外资企业、并税、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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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国家软科学基金2004DGQ2D089;山东省教育厅资助项目J06W11
2007-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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